河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5-31 10:04:51

为做好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及《河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和学位授权点实际,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公开的原则,制定此细则。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学院组成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相应工作。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备注

农林经济管理

6

1.含硕博连读生1名;

2.各项条件符合“河北农业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要求。

注:在上线非定向生源充足且复试合格的情况下,非定向生录取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的80%。

三、导师招生限额

每位博士生导师作为第一导师招收本年级博士生不超过1名。

四、复试各环节时间安排:

日期

项目

开始时间

工作内容及备注

6月4日

考生报到

8:30


6月4日

资格审查

11:00

审核复试资格。

6月4日

正式复试

14:00

综合测试

资格审查相关说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于2023年6月4日9:00前将硕士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网上报名起始日前发表论文原件,以及“河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网址:https://yanjiusheng.hebau.edu.cn/info/1109/4093.htm)中规定的材料提交河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科研究生办公室审核,身份证原件审核后返还考生,其他原件暂存,公示期结束后返还考生。

三、复试方式及流程

(一)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二)复试地点:

1.面试地点:河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保定市乐凯南大街2596号)201会议室。

2.候考地点:河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3会议室。

(三)复试流程:

1.研究生招生复试前期资格审查。

2.考生候考。考生在复试开始前30分钟到河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12室报到候考。

3.综合复试。学院组织复试。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场参加复试。考生每题答题结束时需说明“回答完毕”,所有问题回答完毕后,考生明确“结束复试”。

4.复试成绩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在河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

四、复试名单

依照河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本专业复试比例为除硕博连读生外剩余招生计划的200%,据此确定复试名单如下:

考生编号

姓名

初试成绩

备注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100863100100016

武慧兰

79

92

81

252


100863100100029

邢玉莹

84

80

86

250


100863100100042

李潘坡

82

86

81

249


100863100100032

范莹莹

76

82

83

241


100863100100037

李哲

79

87

70

236


100863100100036

彭亚萍

83

74

78

235

放弃复试

100863100100010

杨明晓

62

83

81

226


100863100100005

王思思

82

81

62

225


100863100100009

赵卜玉

81

70

74

225


100863100100017

杨怡

81

66

78

225


100863100100041

问乔伊

81

60

78

219


注:上述名单为据初试成绩及统考招生名额,按统考招生名额的200%确定,如复试前有考生因故放弃复试,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再从初试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二)成绩计算和录取顺序

1.复试成绩计算

各项按百分制打分,加权计算,最终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各部分权重:专业知识30%、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50%、外语水平20%。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3×30%+复试成绩×70%

3.录取顺序

在学校分配的指标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亦相同时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最终排名。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定向生录取人数不超过1名(定向生录取比例不高于招生计划的20%),如果总成绩排名中有2位定向考生进入计划指标内,只录取排名靠前的考生。

六、体检

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开始公示2个工作日内体检,体检表从《河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https://yanjiusheng.hebau.edu.cn/info/1109/4093.htm)中链接下载。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结果扫描件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第3日前发送邮箱:h674168485@qq.com。体检表“体检结论”一项中应明确注明体检是否合格并有医师签字。

七、监督和复议

学院成立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学院在复试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和复议:

电话:0312-7528679,7528999周老师、宋老师

邮箱:674168485@qq.com

八、其它

(一)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取者,一律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考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开始后的2日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三)其他未尽事宜遵照《河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及《河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执行。

                         河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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