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校园招聘:
2022年在普通高等学校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国内院校毕业生一般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一般应于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二)社会招聘: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工作经验人员(现河北农信系统员工和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除外),具有金融从业经历或熟悉“三农”工作者优先。国内院校考生一般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考生一般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取得相应证书或认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具有创新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较强的学习能力、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及沟通表达能力,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6.熟悉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热爱农村金融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操守及服务意识。
7.符合银保监会有关银行业从业人员要求。
8.服从用人单位对工作地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能够适应偏远地区的工作环境。
(二)学历条件
省联社机关:综合与经营管理类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科技信息类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市县级行社: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偏远地区、坝上等工作条件艰苦地区可以招聘部分专科学历。
(三)年龄条件
校园招聘:本科及专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社会招聘: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期间参军入伍保留学籍,退役后复学并取得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按其入伍时间或国家有关规定顺延。
(四)专业条件
以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为主,部分岗位可招聘工学(门类)、农学(门类)、哲学(门类)、教育学(门类)、文学(门类)、理学(门类)、法学(门类)专业考生(专业分类以教育部最新版专业目录为准)。
考生所学专业以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查询的专业名称为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2.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3.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或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
4.本人及父母、配偶在河北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有不良贷款或为他人担保的贷款形成不良未偿还的;
5.录用后即根据银保监部门和省联社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有其他不适合从事金融工作的行为或特征的。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河北省农村信用社2021年员工招聘简章》